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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函〔2005〕80号
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幼儿园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基教科:
各市幼儿教育研究会:
为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加快我省幼儿教育的教改步伐,切实提高我省幼儿教师的业务素质及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广大幼儿教师制作课件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全省幼儿园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件评选要求
1.必须是自己独立制作,无版权纠纷。
2.必须保证不含病毒,含病毒不参与评选。
3.参评课件需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4.课件必须已经在教学活动中实际应用过,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5.参评课件必须是最近开发的,未取得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
6.课件内容应从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学前班教师指导用书》(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中选取。其他内容不得参评。
7.送评课件需刻录光盘,其中包括:原程序、编译好的可执行程序、相关文档(如电子版的使用说明书、教案和脚本,Word或WPS格式)。
二、评选对象
全省幼儿教师及幼教教研员。
三、评选办法
1.由市教研室(或基教科)统一组织。课件必须由市教研室(或基教科)筛选并排出先后顺序后统一上报。每市推荐的课件不超过10件。
2.省教科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此外,还设立组织奖,以奖励在本次评选活动中组织工作做得好、参评课件整体水平较高的市。对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3.希望各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课件的初评及推荐工作,并于2005年11月30日前送交省教科所综合室汪秋萍(合肥市长江中路232号,邮编:230061,电话:0551-2638023,E-mail:wqp888@sina.com),逾期不接受。
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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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教科所 2005年9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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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汪秋萍 校对:汪秋萍 共印2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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