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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幼儿园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

      教科研函〔200580

    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幼儿园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基教科:

    各市幼儿教育研究会:

    为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加快我省幼儿教育的教改步伐,切实提高我省幼儿教师的业务素质及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广大幼儿教师制作课件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全省幼儿园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件评选要求

    1.必须是自己独立制作,无版权纠纷。

    2.必须保证不含病毒,含病毒不参与评选。

    3.参评课件需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4.课件必须已经在教学活动中实际应用过,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5.参评课件必须是最近开发的,未取得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

    6.课件内容应从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学前班教师指导用书》(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中选取。其他内容不得参评。

    7.送评课件需刻录光盘,其中包括:原程序、编译好的可执行程序、相关文档(如电子版的使用说明书、教案和脚本,WordWPS格式)。

    二、评选对象

    全省幼儿教师及幼教教研员。

    三、评选办法

    1.由市教研室(或基教科)统一组织。课件必须由市教研室(或基教科)筛选并排出先后顺序后统一上报。每市推荐的课件不超过10件。

    2省教科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此外,还设立组织奖,以奖励在本次评选活动中组织工作做得好、参评课件整体水平较高的市。对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3.希望各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课件的初评及推荐工作,并20051130前送交省教科所综合室汪秋萍(合肥市长江中路232号,邮编:230061,电话:0551-2638023E-mailwqp888@sina.com),逾期不接受。

     

    二○○五年九月五日

     

      安徽省教育厅教科所          2005年9月21印发

      打印:汪秋萍        校对:汪秋萍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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