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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函〔2007〕94 号
关于举办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选修实验
研究课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及全省普通高中:
为落实《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省普通高中语文选修课教学实际的基本规律和有效途径,根据省教科所2007年工作安排,决定于2007年
11月29日~12月2日,在马鞍山市举办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选修实验研究课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观摩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选修实验研究课。
本次活动所观摩的高中语文选修实验研究课将在我国现代散文精品、戏剧鉴赏、人物传记作品、语言文字应用、古代诗词鉴赏、文化论著研读等方面作初步尝试和探索。
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选修实验研究课教学任务的老师是:
邓彤,第二届“语文报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1998年度);
郭惠宇,第三届“语文报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2000年度);
王屹宇,第四届“语文报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2002年度);
汤国来,第五届“语文报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2004年度);
盛庆丰,第六届“语文报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2006年度);
宣沫,安徽省高中语文优质课评选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2005年度)。
二、参加活动人员
1.全省高二年级语文骨干教师(每所普通高中限额1名)。
2.各市、县(区)中学语文教研员。
三、活动时间
2007年11月29日~12月2日。29日下午报到,12月2日返程。
四、报到地点
马鞍山市崇学宾馆(马鞍山市22中附近;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下车后,乘坐3路公交车到马钢技校站下,过马路左拐前行200米即到),联系人:俞仁风,0555-2480894,13855509136;李捷,13215555055,0555-2364777(总台)。
五、承办单位
本次活动的会务工作由马鞍山市教研室承担。
六、活动费用
承办单位负责安排参与活动教师的食宿等工作。活动所需要的必要开支,以及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参与活动教师的所在单位承担。
七、参与活动的要求
1.请各市教研室(教科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教研室及所辖普通高中,并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参与活动的人员。
2.各市中语教研员应于11月15日前,将参与活动的教师名单传真至省教科所文科一室。传真电话:0551-2675077。
附件:安徽省 市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选修
实验研究课教学观摩活动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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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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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杨 桦 校对:杨 桦 共印50份 |
附件:
安徽省 市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选修实验研究课
教学观摩活动人员名单
(各市教研室填写)
市教研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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