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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推进我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的实施,特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一、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的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相衔接的课程,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课,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的实施以教育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的各项要求,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安徽的实际,借鉴国内外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积极稳妥而富有创造性地推动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在安徽的全面实施。 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要全面体现《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提出的课程的基本理念,落实课程目标,提高音乐新课程实施水平,充分发挥高中音乐课程在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中为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学音乐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大力促进全省高中音乐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提升全省高中生的音乐素养和现代文明素质;在实践和理论上积极探索和总结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的经验,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体系做出安徽应有的贡献。
二、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的目标和任务
我省高中音乐课程的改革和实验,应在国家对高中课程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下,发挥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努力形成符合安徽省情的、具有安徽特色的高中音乐课程体系。 (一)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的目标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体现普通高中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人为本”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
2.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丰富情感,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培养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3.通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等教学方法,激活学生表现的欲望和创作的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示自己的个性和才能,在共同参与中培养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在学习中国和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中,拓展音乐文化视野,学会理解与尊重不同音乐文化,为每个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高中音乐课程教学的任务
高中音乐课程教学的任务是围绕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来确定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的课程,它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课。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音乐教学中,要遵循音乐教育的“听觉艺术特征和参与式活动特征”,在音乐情感体验与音乐艺术表现中引导学生把握音乐的表现形式与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等教学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在音乐审美体验中让学生学习、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高中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
2.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每个学生的音乐素养,使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开发,同时,还要为具有音乐特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教学中,不但要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体现多样化与层次化,还必须在课程安排上体现双向性和可选择性,充分展现新课程的普及性教学与个性化教学的有机结合。要充分让学生体验音乐,感受音乐,注意音乐的完整性,鼓励学生对音乐的独立见解,拓展他们的联想与想象思维。
3.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
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艺术实践过程。这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技能的“基本途径”。要“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重视艺术实践”,开发学生创造潜能。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在教学中要把握音乐教育的参与式活动特征,遵循音乐艺术的创造性和发展性,确立在音乐教学实践活动中,以探究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和方法;遵循音乐艺术实践的交往性与合作性,确立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以群体性、合作性为主的教学形式与方法;在艺术教育实践中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探究性,培养学生艺术表现的自信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获得审美的体验与知识、技能,开发学生的潜质,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学习,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与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加强学生与人合作、协调、交流的能力的培养。
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课程标准加强了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的功能和作用,使音乐的学习更具有人文性和丰富性。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遵循音乐艺术教育的文化性与传承性、世界性与民族性,在音乐教学中多元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在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的同时,注重拓展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使学生学会理解和尊重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树立世界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通过对中外各民族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与爱国主义情怀,拓宽视野,形成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三、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的实施建议
(一)领会课改理念
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明确课程改革的背景,明确高中音乐课改实验的目标和任务,领会课改理念。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是义务教育的延续。它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标准》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这一要求,无论从教育观念、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到课程管理都体现了全新的思路,洋溢着鲜活的时代气息;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养方面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1.新课程标准与以往的教学大纲比较,课程管理从刚性转向弹性。选择性是实施高中新课标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坚持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让学生的学习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是这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实验的重点和难点。高中阶段的音乐教学,不仅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而且要比义务教育阶段更加关注学生的音乐特长和特殊爱好,要求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为此,课程内容体现“多样化与可选择性”的特点,教学的方法也把“普遍参与”和“因材施教”结合起来。
2.新课程的学习方式,从只关注教师教学转向关注课程实施过程。“注重学习方法和过程,提高音乐素养”,教师更注重教学行为和教学方式的改变,教学要体现开放性、民主性、平等性、互动性等,要采用探究式、问题式、任务驱动式、讨论式、活动式等教学形式引导学生主动探究艺术的本质、特性和文化内涵。通过音乐学习活动,让学生学会用艺术思维的方式认识世界,学习艺术表现和交流的方法,提高音乐素养。
3.新课程注重音乐学科的课程价值,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提倡人文性质。提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让学生较广泛地接触中外优秀音乐作品,探索其人文内涵,提高鉴别和判断能力,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引导学生较深入地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艺术,增强对中国优秀文化的认同。
4.新课程标准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促进每位学生的发展”是此次课改的核心理念,要求评价标准要体现多主体、开放性的特点。根据音乐学习的特点,提倡使用表现性评价、成长记录评价等质性评价的方式。强调培养学生自我评价的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判断自己音乐学习的态度、方法与成果,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
(二)把握内容标准
1.《音乐鉴赏》
(1)功能与价值
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更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因此,高中阶段的“音乐鉴赏”是高中音乐新课程的主要内容,也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设立的学习模块。
从学生方面看,《音乐鉴赏》具有人人可参与、可接受的广泛性;从学校和教师方面来说,尤其对广大农村和山区的学校,在原有“高中音乐欣赏”教学的基础上,适当改善教学环境和规范音响设施,就可以较顺利进入这一模块的实施。在我省进入高中音乐新课程的初始阶段,《音乐鉴赏》与另外五个模块(《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以及《音乐与戏剧表演》)相比,是各级(各类)学校进入音乐新课程实施的首选。
(2)内容标准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发展简况,并能对其做出评价。
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比较,并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
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3)实施建议
高中的《音乐鉴赏》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内容的基础上的拓展和扩大,增加了中国音乐、西方音乐简史、中外通俗音乐、计算机音乐以及标题音乐、非标题音乐和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因此,在《音乐鉴赏》的学习中要以聆听为主,培养学生良好的欣赏习惯,要更侧重在聆听的基础上讨论、交流、比较和评论。
高中音乐课堂信息量大,教师要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参与音乐体验,进行音乐资料的搜集与交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等形式表达音乐鉴赏的心得与体验等。此外还应鼓励学生主动收集文字、乐谱、图片、音响、音像等资料进行交流,还可以采用办音乐墙报或召开专题音乐班会等形式,交流鉴赏体验。
2.《歌唱》
(1)功能与价值
歌唱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歌唱教学应在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与发展。要注意培养、发展学生演唱歌曲的兴趣与爱好,增强演唱的自信心;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使他们能够运用歌唱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引导学生用健康的审美意识规范自己的歌唱实践,并在其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2)内容标准
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感受人声的丰富表现力与美感,积极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
在合唱中,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重视合唱曲目的积累,本模块一般应排练合唱曲3~5首。在重唱中,能够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做到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在独唱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根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
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
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唱优秀的民间歌曲。
(3)实施建议
高中音乐课的歌唱是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中演唱的继续和发展,依然具有基础性。歌唱模块的教学中,涉及合唱、重唱及独唱三种演唱形式,但以合唱教学为主,它有益于人际间的情感沟通,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合作意识及合作能力。
该模块的教学也应结合欣赏优秀的音乐作品,从而提高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聆听中可以模仿借鉴,使学生在歌唱表演能力上得到启示和帮助。在歌唱教学中,歌唱技能的学习是必要的,技能的学习应融于歌唱艺术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曲目的选择应与学生的歌唱水平相适应,排练合唱时,分排与合排要各有侧重,并应在表现音乐情感、塑造音乐艺术形象上下功夫,将歌唱技能训练与歌唱艺术表现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还应多为学生提供展示音乐表演才能的机会,可在农村就近安排采风、学唱民歌等艺术实践活动。
3.《演奏》
(1)功能与价值
演奏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及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演奏教学应在培养学生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发展其音乐才能,使他们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在教学中,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演奏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与他人协作的精神,并在演奏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2)内容标准
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感受器乐丰富的表现力和美感,积极参与合奏、重奏、独奏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能够流畅地演奏与学生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
在合奏中,学生能够调整自己的乐器并使其符合乐队的演奏要求;能按总谱的要求进行排练,正确奏出自己声部的音乐,并能注意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能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的反应;能够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
重视积累合奏曲目。本模块一般要求排练合奏曲2 ~ 4首。
在重奏中,能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做到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
在独奏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乐曲。
能较熟练地运用乐谱演奏乐曲。
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习演奏优秀的民间乐曲。
(3)实施建议
高中音乐课的演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学习乐器,学生选择的乐器是多种多样的。如民族管弦乐器、西洋乐器、键盘乐器、电声乐器等,通常都会形成一个小型乐队。演奏以多声部的合奏为主,辅以独奏和重奏,对演奏技巧和音乐表现要有一定的训练和要求。
在演奏教学中,应结合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愿望。演奏教学应以合奏为主,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要循序渐进,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还应举办各种类型的演奏会、音乐会,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音乐表演才能的机会。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选择乐队的类型和乐队的规模。在民间音乐丰富的地区,可安排较多的学时组织学生进行采风和学习演奏民间乐曲。
4.《创作》
(1)功能与价值
高中学生尝试音乐创作是激发想象力、培养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是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的过程和手段。这种学习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在创作教学中,应以歌曲创作为重点。条件比较好的学校或有兴趣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加音乐创作的专业知识及其他形式的创作实践。
(2)内容标准
学习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基本形式及声乐作品中的词曲结合关系,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结构的一般常识及基本的作曲手法,参与以歌曲创作为主的创作实践。
尝试为歌词谱曲、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或利用各种不同的音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学习音乐创作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遵循音乐创作的一般规律进行创作学习,并能用简谱或五线谱较准确地记录作品。
在电脑上尝试运用数字音序和数字音频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
鼓励学生在当地进行采风活动,采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和改编的素材。
(3)实施建议
高中音乐的创作课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创造性活动有着明显区别,基本上是应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参加此模块的学生,既有音乐创作的爱好者,也有立志从事专业音乐创作的。音乐创作的专业性较强,可以聘请校内外有一定创作经验的音乐教师或作曲家进行教学。
在教学上应引导学生聆听、分析典范音乐作品,学习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创作技法,使理论与音乐实践相结合。
教师可推荐一些通俗易懂的专业书籍引导学生自学,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在创作实践中,可通过学习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性格的歌(乐)曲的音乐主题入手,进而探索音乐展开的基本手法和创作技能。学生的习作,应尽可能组织试唱、试奏及评论,不断修改提高。有条件的学校可将电脑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音乐创作实践。
5.《音乐与舞蹈》
(1)功能与价值
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其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在音乐与舞蹈课的教学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需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也不可忽视。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
(2)内容标准
积极参与舞蹈的学习、排练、演出等活动。
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并在音乐声中练习和熟练。
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当的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能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舞蹈。
学习优秀的舞蹈或舞剧片断,能够生动地进行表演。
能够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结合欣赏和排练,了解舞蹈的起源、发展、体裁及相关文化知识。能够鉴赏和评价中外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不同舞种及其音乐的特色及风格。
(3)实施建议
音乐与舞蹈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教学中要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
要处理好音乐与舞蹈两种艺术形式之间的关系,即音乐是舞蹈的灵魂,是塑造舞蹈艺术形象的内在的核心因素,舞蹈形象所需的速度、力度、节奏和旋律感在时间与空间中的展开,构成了舞蹈艺术的基本表现过程与方式。
要处理好音乐课程、音乐与舞蹈教学模块之间的关系,音乐课程是本体,是教学设计与实施的出发点,“音乐与舞蹈”是从姊妹艺术的角度,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了解与掌握舞蹈艺术的知识与技能,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音乐的文化素质。
练习舞蹈动作或排练舞蹈,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训练之前,要做适量的准备活动以舒展身体。因为音乐的感知和鉴赏能力,直接影响舞蹈的情感表现及节奏的准确性,所以在学习和排练舞蹈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音乐感的培养。应通过现场观摩、观看录像或排练优秀舞蹈作品,帮助学生积累舞蹈语言。可通过表演实践和反复切磋,逐步提高学生创编和排演舞蹈的水平。
6.《音乐与戏剧表演》
(1)功能与价值
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与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与戏剧表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宽艺术视野、提高审美能力。在教学中,应将音乐与戏剧表演相结合,重视表演及创编等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表演才能及创造才能。
(2)内容标准
欣赏中国戏曲、中外歌剧、音乐剧、戏剧和影视配乐等,了解戏剧构成的主要元素,认识音乐在不同类别的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地朗诵散文、诗词、寓言、童话等文学作品。
能够选择适当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并参与排练及演出。 能够有表情地演唱我国的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了解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起源、发展、流派风格、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能对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做出评价。
(3)实施建议
《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的教学包括三方面内容:戏剧鉴赏和戏剧常识;戏剧表演;戏剧创编。
在教学中要加强戏剧欣赏,引导学生学习、感受、理解各类戏剧作品,丰富学生的戏剧体验,提高戏剧鉴赏与评价能力。教师应注意选择适合创编与表演的教学内容,教师不完全是“导演”的角色,而是组织者、促进者、合作者的角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设计,主动创造艺术形象,特别是教学中要引入评价机制,师生互动互评,多肯定、多鼓励,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的教学可从朗诵配乐,或参与表演音乐戏剧小品入手。有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观摩戏剧表演,丰富学生的戏剧体验。引导学生进行创编。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讨论和评议,并在排练和演出中得到实践的检验。
(三)做好选课指导
高中音乐课程设计思路的特点是教学内容模块的设置和采用学分进行教学管理。过去《普通高中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内容”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是教学范围的总集合。模块则是教学内容的单元集合。模块的设置是这次高中新课程结构的一个创造。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及音乐课程的性质,为体现高中新课程体系对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总要求,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这六个模块是:《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是一个有机相连的整体,不同模块间的内容相互渗透,作用相辅相成。六个模块从不同的侧面发挥各自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合起来成为一个学科整体,共同为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服务。高中音乐课程结构中的六个模块都有明确的内容标准,各自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社会生活内容,形成一个内容清晰而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教学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艺术不断发展的矛盾;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教师、教学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发展自己的特色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订计划。
《课程标准》提出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在此基础上,大力改善教学条件,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开设其他模块。因此,在实验起始阶段,一般可以利用原来开设音乐欣赏课的基础,在高一全学年开设“音乐鉴赏”模块,高二学年再逐步开设其他模块。课时安排以每周一课时为宜,“歌唱”中的合唱与“演奏”中的合奏以2课时连排为宜。学校应根据本校师资和场地、设备情况制订一个详细的课程模块开设计划,并将可以开设模块的课程(教师、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地点)向学生公布。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指导学生选课主要由音乐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应共同对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切合实际地进行指导,防止出现选课的盲目性、无序性。学校可以成立“选修课指导委员会”(或小组)进行协调、咨询和监控。
学校要尽量满足学生选择课程模块的要求,除“音乐鉴赏”以外的选修模块的开设,均可打破行政班制。有40名以上的学生选修的模块,必须开设;有30名学生选修的,学校应尽可能开设;少于20名学生选修的,学校可以不开,同时要向学生说明情况并指导学生选修其他适当的课程。
下表列举各种模块组合方案,供学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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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案 |
年级 |
学 时 |
模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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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首选) |
高一 |
音乐36学时 |
学习《音乐鉴赏》36学时(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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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
音乐18学时 |
学习《歌唱》18学时(选修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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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
取得必修学分后选修 |
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条件开设(选修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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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备选) |
高一 |
音乐36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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