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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级“教坛新星”评选
体育学科业务考核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安徽省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2007〕3号)和省教科院文件《关于开展省级教坛新星评选业务考核的通知》(教科研函〔2008〕1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4月13~17日在池州市组织省级“教坛新星”评选体育学科业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高中组4月13日报到14日业务考核;
初中组4月14日报到15日上午业务考核;
小学组4月15日报到16日~17日上午业务考核。
地点:考核地点由池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统一安排。
二、 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召开参评教师会议,布置有关事项和要求。
(二)撰写教学设计,具体内容抽签决定,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150分钟)完成。请自备课程标准及相关文具。
(三)上课
1.按照抽签顺序上课。
2.上课所需器材,请提前提供清单(学校场地器材目录以外的教具请自备)。
3.参评教师自备口哨、秒表等,需要用音乐配音者请自备磁带。
上课所需器材、录音机等教学用具由池州市教研室汪晓玲老师负责落实。
(四)演讲及答辩、教学基本功考评
每单元考评后统一安排答辩、基本功测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不得延误。
三、 其他
(一)本次考评不安排观摩,非参评教师恕不接待。
(二)需要协助安排食宿的参评教师,请直接与池州市教研室汪晓玲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66-2317844(办),13030621648。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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