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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秘〔2008〕193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
“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师范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 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8]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各单位和个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各地、各高校要将文件和精神及时传达给所属单位及教育科研人员和教师,并认真组织好课题的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和个人申报选题和课题设计要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基本依据。招标课题必须以《课题指南》所列课题名称为研究题目进行具体设计,其它会议评审类课题原则上也要在《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内。《课题指南》请从《通知》指定的网站阅读、下载。
三、《课题申请·评审书》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填写,并根据所申报的课题级别填写相应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封面标示。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表格、材料请从《通知》指定的网站下载。
四、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各单位、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的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或市教育局汇总,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科学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后集中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我省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32号,邮编:230061,电话:0551—2634052。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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