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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秘基〔2007〕67号
关于举办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促进各地、各普通高中有效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培训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解读。
(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演示与操作。
(三)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使用介绍
(四)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经验介绍。
二、 培训对象
各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1名,各市教研室信息技术人员1名,各公办普通高中分管校长1名、信息技术人员1名。
三、 培训时间、地点
巢湖、芜湖、铜陵、马鞍山、宣城、黄山、池州等市参训人员2007年7月10日下午报到,地点为黄山市屯溪区花溪饭店,联系人洪秋香,电话0559-2343122、13013126809。淮北、蚌埠、淮南、安庆、滁州、六安等市参训人员7月11日下午报到,地点为黄山市屯溪区华辰大酒店,联系人洪秋香,电话0559-2343122、13013126809。合肥、宿州、阜阳、亳州等市参训人员7月14日下午报到,地点为合肥市省消防总队招待所,联系人黄捷,联系电话0551-2294000、13956964891。以上培训时间均为一天。
四、 联系人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姚德勇,电话:0551-2829059;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吴儒敏,电话:0551-2619219。
五、 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教育局基教科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名单传真至姚德勇,传真0551-2831803,将参训的总人数报吴儒敏,传真:0551-2619452,并通知、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由省教育厅免费发放到所有公办普通高中。
(三)私立普通高中等学校的培训由各市组织。
(四)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二○○七年七月四日
打印:姚德勇 校对:姚德勇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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