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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6

 

 

 

教科研函〔2008〕15

 

关于申报安徽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

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科所(教研室、规划办):

为了做好安徽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省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人员,以及有志于教育科研的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及小学高级教师),否则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书面推荐。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级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亦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的受理对象是除高等教育研究以外的各类课题,并以有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选题应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研究选题应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教育教学及课程改革等现实问题的研究和探索;着眼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理论创新,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申报者应根据《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的基本精神和确定的研究领域及重点,选准研究方向。具体研究选题可从《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中选择、设计申报课题,也可结合当前教改形势和各自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自行提出课题。

(二)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必须用A4纸型打印)。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三)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受理

(一)课题申报采取单位或个人申请、分地区或部门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各市申报工作由所在市教科所(教研室、规划办)具体组织办理。申报者将填写好的、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报所在市教科所(教研室、规划办),由市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向省规划办申报。各市(院校)在报送本地区(院校)申报材料时需提交一份本地区申报情况汇

总表(汇总表应包括课题名称、两名课题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所在单位、计划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等栏目)。

省属师范院校有意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应以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对象,突出实践问题研究,提倡与中小学进行合作研究。申请书由所在院(系)和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规划办。

(二)省规划办受理课题申报的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520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院校)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市的申报工作。

(三)《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及《安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申请书》可访问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ahjks.com.cn的有关栏目阅读、下载。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我省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校园文化、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有关机构和人员申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教育厅教科院       2008326印发

 打印:王贤进     校对:王贤进    共印50

新闻录入:hxq    责任编辑:h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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