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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函〔2008〕9号
关于评选优秀教育科研论文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科所(教研室):
为鼓励我省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我省的教育科研水平,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秀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 参评范围
1.我省学校的教师,各级教科所、教研室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所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只要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2006年以来省教育厅发布、已经结题但未曾参与过省级或省级以上评奖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含新课改课题);
(2)2006年以来省教育厅发布但未到结题时间的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此类成果需用A4纸打印);
(3)2006年以来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或其他教育科研成果。
2.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单位、部门或学会论文评选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3.各市教科所(教研室)在组织专家初评时,应将每篇申报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查新,发现抄袭等有违学术道德行为的,取消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 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由各市教科所负责本地的组织工作,各市初评筛选后报送省教科所理论室,各市报送的成果不得超过30项。参选论文目录报电子文本。
2.本次评选由省教科院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证书,同时将选择部分荻奖论文刊登在《安徽教育科研》杂志上。
3.参评论文一式二份,评后不退还文稿,参评论文请自留底稿。
希望各市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的宣传、论文的初评及推荐工作,并于2008年6月10日之前报送至省教科院理论室,七月初公布评选结果。
附件:安徽省2008年度优秀教育科研论文推荐表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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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教科院 2008年3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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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宋良文 校对:宋良文 共印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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