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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并按分工主动做好有关方面的事宜。
二、教科所主要活动和重大事项由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分管所长组织落实,所长负责检查督促。
三、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工作,对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教研员工作要有年度计划和阶段计划,并围绕预定目标积极、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本室工作人员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与本单位工作业务有联系的活动,必须经分管所长或所长批准。
五、室主任、教研员都必须根据课程改革发展和本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作好本学科业务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综合研究,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有关综合性研究室,要起到协调的作用,必要时由所长或副所长召开协调会议。
六、学科教研会活动要围绕单位整体目标开展工作。所有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名义与外单位开展合作的事项,都必须经所长办公会同意或所长批准。
七、全体工作人员对单位的决定、领导的要求和交办事项都要认真落实,办理结果及时向室主任或分管所长和所长汇报。
八、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各种开支手续。正常开支由所长或分管所长签字,较大的经费开支由所长办公会决定,并一定要所长签字。各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及各科室不单设财务账目。
九、所有人员因公出差或病事假一律按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5〕65号)和《安徽省教科所考勤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
十、为节约开支,控制参加会议的次数,除教育部和各学科全国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以外,其他社会或民间组织的会议原则上不参加,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或分管所长批准后参加。各学科或各科室转发有关会议通知时,也应参照以上要求。
十一、全所人员都要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觉维护工作秩序。
十二、办文、办会、办事统一,充分利用单位的人、财、物力资源,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十三、重视资源节约,切实加强各部门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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